著名经济学家盛洪昨天在某论坛上表示,如果房价由一个合理市场决定,是无所谓高低的,现在的土地出让都是“招、拍、挂”的,商品房买卖是供求双方自愿达成的合约(《南方都市报》8月23日报道)。
但是,中国当下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合理的市场吗?且不说开发商捂盘惜售、雇人炒作等恶劣行为,单是开发商在“挂招拍”拿地过程中,就有大量的成本流失,有开发商此前曾在媒体上声称,房价中至少有30%以上的灰色收入流入到相关部门中。
其次,盛洪在阐述其理论时,忘记了我们商品房是预售制的。这意味着,无论商品房有没有开始卖出,其价格已经先于成交量形成了,而非盛洪所说的“房价是已经形成的交易价格,是已经买卖完成了的”。可以说,预售制让许多在资金上捉襟见肘的开发商有了喘息之机,但却为那些购买预售房源的消费者增加了许多不确定的风险。
因此,尽管用市场经济的理论来套,中国房地产市场似乎已经实现了市场化,但由于种种细节性操作的差别,离盛先生所言的“合理市场”,还有不少距离。
□王毅(沈阳 媒体从业者)
(编辑:陈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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